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共享电动车的治安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共享电动车的治安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共享单车处罚依据?
、故意毁坏单车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规定:“\u76d7\u7a83、\u8bc8\u9a97、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u6709\u671f\u5f92\u5211、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u6709\u671f\u5f92\u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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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东城管市容城建大队花木示范区中队在街面巡查中,发现在民生路的人行道上,某品牌共享单车大量违规停放,积压的车辆堵塞了人行道。按照《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法队员立即通知相关运营企业,要求其在2小时内清理违规停放的租赁自行车。2小时后,执法队员再次来到现场,发现违规停放的自行车仍在原处,执法队员立即固定证据,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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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共享电动车的治安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共享电动车的治安问题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