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无车承运人税收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无车承运人税收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无车承运人付款个体司机后没有\u53d1\u7968入账如何处理?
无车承运人付款个体司机后没有\u53d1\u7968入账,可以去税务局申请代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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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车承运人制度试点启动前,交通部就无车承运人的成本和进项征求社会意见后,多次协调国税总局.试点启动后,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也就此专题向交通运输部、国税总局行文,明确提出应允许无车承运人以支付给个体司机油费、路桥费抵扣成本和进项,以化解无车承运人的税务风险,降低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
2017年8月国税局发布公告,其中明确了"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u91c7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使无车承运人的成本和进项得到了解决,使现在无车承运人实际在普遍使用的给油卡,收路桥费\u53d1\u7968等方式阳光化,解决了很多物流企业担忧的税务风险.今后无车承运人可以用给个体司机的油费、路桥费、劳务费等三张\u53d1\u7968完全覆盖成本和进项.据测算,如果\u91c7用这种方式,无车承运人的增值税税负率约在5%-6%,这是一个合理的水平.
无车承运人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国家税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营业税转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运输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明确了有关规定。作为该业务模式的\u53d1\u7968开具和输入扣除的资格。在现行政策下,无车承运人平台运营商可以为托运人提供增值税专用\u53d1\u7968,解决了托运人在运输货物时很难获得增值税专用\u53d1\u7968的问题,实际上将托运人的税务问题转移给无车承运人平台运营商。无车承运人平台的另一端,运输端,是除传统物流企业自有车队外的一个庞大的个体货运司机群体。由于自然人不具备提供货运\u53d1\u7968的资格,无车承运人平台很难获得全额\u53d1\u7968作为进项扣除。 无车承运人平台企业的另一个主要特点是轻资产的运营模式。这种经营方式可扣除石油产品、公路和桥梁等的费用。
无车承运人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返还政策的方式降低企业和物流公司物流成本,享受平台当地地方留存部分的奖励,为企业和物流公司降低了成本节省费用支出。这将继续激发平台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更好地发挥平台效应,促进优质物流发展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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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全力支持无车承运人新模式?是真的吗?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指出,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监测评估机制,优化无车承运人的发展环境,促进无车承运人的新业务规范的发展。通知要求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支持试点企业推进城市配送,农村物流,冷链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的无车承运物流模式,鼓励试点企业探索无车承运模式和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融合应用的发展路径,将指导试点企业与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联盟合作,如制造业,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 《通知要求》建议积极推动相关税收政策的实施。省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省级国税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借鉴江苏、河南两省的先进经验,充分考虑卡车司机分散自主经营的特点,优化创新税收征理念和模式。实施和管理,促进无车承运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落实,个体运输业户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u53d1\u7968、无车承运试点企业代个体运输业户开具增值税专用\u53d1\u7968等税收政策。协助税务机关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加强交通业务的真实性验证,扩大税务的在线服务功能,有效减轻试点企业的税收负担。
《通告明确》鼓励企业联盟合作发展。支持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在资产联动、开放合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基础上,加强供应组织、线路整合、网络覆盖、运力配置、设备设施、标准规范等领域合作。推进试点企业合作、\u8d44\u6e90共享、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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